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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,要“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、柔性化生产,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,增品种、提品质、创品牌”。不仅是企业,教育培训领域同样需要“工匠精神”。 “工匠精神(Craftsman’s spirit)是指工匠对自己的产品精雕细琢,精益求精的精神理念。工匠们喜欢不断雕琢自己的产品,不断改善自己的工艺,享受着产品在双手中升华的过程。工匠们对细节有很高要求,追求完美和极致,对精品有着执着的坚持和追求,把品质从99%提高到99.99%,其利虽微,却长久造福于世。”
对于很多教育培训管理者,培训对于他们来说,就是办一个班,找几个老师,上几门课程,办班过程中不出现问题就可以了。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培训贩子”,这培训贩子显然就没有具备“工匠精神”。在教育培训领域,如果能够把培训当成产品,把每次办班看成一次产品产生的过程,每个教育培训管理者同样需要具备以下特征:1、精益求精。注重细节,追求完美和极致,不惜花费时间精力,孜孜不倦,反复改进产品,把99%提高到99.99%。2、严谨,一丝不苟。不投机取巧,必须确保每个部件的质量,对产品采取严格的检测标准,不达要求绝不轻易交货。3、耐心,专注,坚持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,因为真正的工匠在专业领域上绝对不会停止追求进步,无论是使用的材料、设计还是生产流程,都在不断完善。4、专业,敬业。打造本行业最优质的产品,其他同行无法匹敌的卓越产品。如果具备了上述特征,这就是真正的工匠精神。
而长期浸染机关里的教育培训管理者呢,有一部分新进人员不知道如何搞好教育培训,有一部分虽然从事多年的教育培训工作,但依然用机关的那套方式方法来开展工作,有的干脆得过且过,有的不爱学习更没有创新发展的精神。没有真正热爱教育培训事业,仅仅把教育培训当成是一门职业或者工作时,就容易变成培训贩子,甚至都谈不上是职业培训贩子。培训也需要职业精神,而工匠精神应该是职业精神里一种较高境界的体现。
工匠精神要求做到完美,这意味着耗时长,成本高,有时价格也会更高。工匠精神意味着不是流水作业,不是商品生产,需要亲自操作,甚至口传心授。当今社会心浮气躁,追求 短平快带来的即时利益,还美其名曰投资少见效快,这样就忽略了产品的质量,甚至牺牲了产品的口碑。工匠精神是一种信念和信仰,企业需要工匠精神使产品不断改进、不断完善,无论最终结果成功与否,这个秉持着工匠精神做事的过程却是完全高贵的、脱俗的、同样是非常正面和积极的。作为教育培训领域的管理者或者老师,同样也要有不怕吃苦,不怕费心思,不怕耗时长,不怕麻烦的特点,这样才能考虑周全,照顾到方方面面的需求,和实际效果相结合,打造出精品课程,讲授出精品课程,组织好高质量的培训班。
工匠精神需要传授手艺,也需要传授人具备耐心、专注、坚持的精神,有时不能够用文字记录,用程序指引,只能依赖于人与人的情感交流和行为感染,依靠言传身教地自然传承,这种精神在教育培训领域同样需要。现在,全国税务系统很多机关实施了“传帮带”制度,就是对新进税务机关的大学生实施指导老师辅导培养制度,很多地方也落实了这项制度,有的甚至规定传帮带至少半年以上,这本来是件好事,但如果规定这项制度的部门流于形式,如果辅导老师没有具备工匠精神,或者有老师名分没行使老师的责任,这传帮带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。传帮带的过程中,有些可以立竿见影,如办税服务厅前台的纳税辅导、具体税收政策的咨询等,有些却是需要长期的耐心的充满爱心的毫无保留的辅导和培养,如税务稽查和风险评估等业务,无论如何,在落实这项传帮带制度上,同样需要工匠精神。广大税务干部每个人都具备工匠精神,才能把辅导与培养的“导师制”贯彻执行好,才能把好事做好,才能切实体现出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,才能切实推动税务工作的顺利开展。